1万元以内订单,一次性付清;1万以上,5万以下的订单,一次性预付总金额的50%,项目全部完结后,一次性付清剩余50%;5万以上,10万以下的订单,分三次付清,分别为总款项的50%、20%、30%。10万以上的订单,分三次付清,分别为总款项的30%、50%、20%。
1、客户必需指定专人(项目专员)向我司提出修改意见,我司不接受因客户更换对接人或项目决策人而推翻之前已经确认的稿件。如需推翻重做即构成了新项目,则需重新签订合作合同并支付新项目的费用。
2、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专员及其相关信息及提交、回复的方式时,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电话或者书面的方式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履约的有效性。否则擅自的变更不发生效力。
1、客户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确认稿件或提出修改意见,我司将按修改意见,完成修改义务。每次修改时间限定为两至五个工作日(从要求修改隔天开始算起)。
2、因客户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我方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工作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1、我司在收到客户对项目的确认意见书,并收到客户支付的项目剩余款项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交付全部文案工作成果的源文件。
2、在客户未付清相应阶段款项前,著作权归属我司。在客户付清相应阶段款项之后,著作权(除作者署名权外)归属客户。
3、在项目工作流程中,客户不得向我司工作人员索取未完成、未确定的文案稿件。
4、客户未采纳的设计方案、策划方案,其知识产权仍归属我司,客户不得擅自使用。
关于需印刷的稿件,温馨提醒客户:凡需印刷工艺的品牌产品,还需贵司先打样,并再三确认打印样板的文字/图形/条形码/二维码/排版等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才投入工艺印刷,也将全力配合打印审核。
1、我方将根据项目情况,免费为客户提供第三方资源对接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印刷厂对接、包材厂对接、投资方对接、媒体投放渠道对接、地推团队对接、会销团队对接等。
2、对接服务属于额外增值服务,不属于合作范围内的服务,客户无权要求我司必须提供,我司对提供什么资源,什么时候提供,该怎么提供等拥有自主解释权。
1、如客户不能提出明确的退款原因(且证明造成该原因的是我方工作失误),则我司不履行退款行为。
2、我方将根据项目进度及修改次数,合理安排退款比例。
3、退款后,不提供源文件以及JPG等格式的所有图片,我司将回收作品的所有权以及一切相关的附加增值服务,并且保留对恶意盗窃我方作品与创意的行为,进行法律追诉的权利。